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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对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江山市农垦场三桥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被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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