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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经2014年11月18日庆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修订通过,2014年11月18日庆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
2、高《办法》分总则、受理、转办、督办、综合分析、信访秩序与工作纪律6章15条,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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